歷史:汶萊全稱「汶萊和平共和國」( Negara Brunei Darussalam ), 意味「和平之邦」 ( Abode of Peace)。早期史料不全,僅知與中國貿易往來甚早。唐宋樊綽所著「蠻書」中首載南海有「渤泥國」 ,宋、明史分別有「勃泥傳」及「渤泥傳」,均係Borneu 之音譯,由 Brunei一字而來。義大利歷史家Antonio Pigafetta 於一五二二年抵訪汶萊,描述當時之汶萊為一富強之回教蘇丹王國,勢力範圍及於爪哇島及伯牛群島。後國勢日衰,一八三九年蘇丹借助英人力量敉平達雅族叛亂後,漸為英人勢力所籠罩,至一八八八年成為英國保護國,將蘇丹權利侷限於風俗習慣及宗教事務。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汶萊曾為日本佔領三年半,日本戰敗投降後,汶萊重歸英國管轄。一九五九年與英締結憲法協議,內政歸汶萊自主,英人仍掌外交及國防。一九七九年雙方協議英汶保護關係於一九八三年底結束,汶萊於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宣告獨立。